今年12月2日是我国第四个交通安全日,根据四川省教育厅、四川省应急管理办公室、四川省公安厅和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《关于切实做好学校“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月”活动的通知》精神,深入贯彻落实全国《“文明交通行动计划”实施方案(2013—2015)》和《四川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方案》,进一步提升学生法制意识、交通安全意识,经学院安全委员会研究,决定开展学院“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月”活动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
“拒绝危险驾驶,安全文明出行”。
二、活动时间
2015年12月1日—30日
三、活动内容
(一)上一堂交通安全知识专题课
保卫处组织一次全院性交通安全知识讲座。
(二)组织一次交通安全知识主题班会
学生工作部布置安排召开一次以“拒绝危险驾驶,安全文明出行”为主题的班会。
(三)观看一次交通安全视频
宣传部利用学院大屏幕播放为期一周的交通安全视频,在学院主要通道悬挂宣传标语,利用微信公共平台制作一期以“拒绝危险驾驶,安全文明出行”为主题的宣传活动。
(三)阅读一篇关于交通安全知识的文章或一本书籍。
院团委牵头,开展阅读一篇关于交通安全知识的文章或一本书籍活动。
四、活动要求
(一)提高认识,加强领导。学院大型活动较多,每天进出校园车辆众多,交通安全压力大,学生的安全牵动千家万户,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,充分认识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,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实施。
(二)密切协作,积极配合。交通安全是一项综合性的安全工作,单靠一个部门是无法落实到位的。各部门、单位要齐抓共管,形成合力。教育先行,综合治理,共同做好学院交通安全宣传教育,维护学院安全稳定。
(三)收集信息,及时上报。各单位、部门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情况和典型做法,总结整理在2016年1月10日前报送学院保卫处,学院保卫处将学院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情况收集,认真总结,于2016年1月20日前上报四川省教育厅。